回到院子,王霄立刻喊來朱貴,開始商量這次的行動計劃。
為了保密,他們都挪到了院子的假山工事里面。
朱貴在這里頭,還藏了不少槍械和彈藥。
這些,都是之前王霄讓人送過來的。
全部都是自動火力,連捷克輕機槍,都裝備了兩把。
這些家伙,都是為了以防萬一,給朱貴應急用的。
要是真的出現(xiàn)變故,利用假山工事防守,爭取時間讓大家都進入密道。
然后在布置炸藥,最后逃入密道的人點燃炸藥,直接把整個工事都炸毀,到時候小鬼子除了一堆殘骸,就什么都找不到。
王霄先一步,把今天偵查的情況,還有自己的大概計劃說了一遍。
朱貴最先開口,詢問道“少爺,你們真的要明天就動手嗎”
“是的,我已經(jīng)讓李復他們二十四小時待命了,等會布置完任務了,就給他們發(fā)電報。”
王霄自信的說道
“放心好了,這一次的任務,我看了一下,打起來應該是不會太難的?!?br/>
見到他這么堅定,其他人也都不再說什么了。
每次王霄要執(zhí)行的行動,如果真的確定下來,基本上就不會有什么問題了。
接下來,王霄開始布置具體的任務。
這次過來,他身邊只帶了劉破虜和馬劍越,要跟朱貴借兩個人用一下。
朱貴這邊,肯定是有足夠人手的。
他聽到這話,馬上就問道
“少爺,就算加上兩個人,你們也才五個人,這樣夠嗎”
王霄搖搖頭,說
“放心吧,這次行動主要是突然,人數(shù)多了其實沒有什么意義?!?br/>
朱貴見狀,雖然心里頭還是擔憂,還是點點頭放棄了勸說。
別看平常王霄笑嘻嘻的,但是一旦他決定了什么事情,都不會輕易地做出改變的。
除非,是因為出現(xiàn)了重大的變故,才會做出相應的變化。
王霄布置完以后,又把一些細節(jié)再交待了一下,最后拍拍手,對眾人說道
“好了,今天晚上大家好好休息,明天就準時行動吧?!?br/>
其他人都下去休息去了,王霄轉(zhuǎn)身進入工事旁邊的房間里。
這個房間,除了桌子上的一個電臺,就再也沒有其他的東西。
負責電臺的,正是當初王霄親自培養(yǎng),送到朱貴身邊的那個叫做虎子的少年。
王霄把已經(jīng)寫好的心,交給了虎子,看著他核對了幾次之后,傳來出去后,才放松下來。
搞定了之后,王霄說道
“行了,現(xiàn)在也不早了,我們就回去休息吧?!?br/>
“少爺?shù)鹊取被⒆油蝗缓暗馈?br/>
“怎么了”王霄不解的回頭,問道。
“這個手槍,還是給你吧”虎子拿出一把锃亮的手槍,遞給王霄。
王霄一看,可不就是當初系統(tǒng)獎勵,他又轉(zhuǎn)贈給了虎子防身的那把勃朗寧1911手槍。
看這把槍,被擦得一塵不染,在燭光下反射著光亮。
可以看得出來,手槍的主人非常喜歡,而且每次都細心擦拭,槍身上都已經(jīng)有了一層類似文玩的包漿了。
王霄一愣,笑著看著虎子
“這把槍,可是我送給你防身的,你還給我干什么”
虎子笑著撓撓頭,說
“所以啊,現(xiàn)在這把槍已經(jīng)是我的了,我要把它送給少爺你,你明天要去火車站打鬼子,長槍不好帶,這把手槍正好合適?!?br/>
虎子掂了掂手里的勃朗寧手槍,說
“你可別看這槍,就連朱大哥都一直惦記著,不好意思找我要的?!?br/>
王霄哈哈一笑,結(jié)果手槍看了看,問:
“那你把槍給我了,你呢,用什么呢”
虎子嘿嘿一樂,說道
“少爺,我有這把手槍,所以朱大哥一直不讓我拿大噴子,現(xiàn)在我沒有了,他就只有給我一把了”
王霄聽這話,不禁一樂,舉起手里的槍,笑道
“那行吧,我就把你的禮物收下了?!?br/>
虎子雖然眼中微微有些不舍,還是爽快的說道
“我聽人說,這把槍是美國貨,我都沒有開過機槍,在我的手里頭都沒有什么用處,他們都說少爺當時用這把槍,殺過很多小鬼子的。在你手上,才能發(fā)揮最大的用處吧”
王霄也沒說什么,伸手揉了揉他的腦袋,摟著這個家伙走出了電報室。
至于虎子剛剛嘴里頭說的大噴子,王霄也知道,他說的到底是什么東西。
這個家伙說的,就是40沖鋒槍。
大噴子,也是說這種槍,是出了機槍之外,射速最快的武器。
在八十米以內(nèi)的范圍里,一個拿著40沖鋒槍的戰(zhàn)士,可以輕松壓制三到四個小鬼子,只要是子彈足夠,可以讓他們連頭都不敢伸出來。
所以在王霄可以從系統(tǒng)兌換之后,就深深的受到了所有的士兵的喜愛。
不過因為后勤的緣故,給部隊裝備的沖鋒槍,只有三分之一的樣子。再多的話,子彈消耗就實在是太大了。
而且隊伍也不能只用一種武器,只有高低和長遠搭配,才是最合理的方式。
不然的話,以小鬼子三八大蓋三百多米的精確射程,加上小鬼子士兵精準的槍法。
紅葉軍如果都是沖鋒槍,在沒有把距離拉近到八十米的時候,那就簡直跟送菜,是沒有什么兩樣的。
等王霄回到屋,坐在桌子旁邊的時候,忍不住將再次回到自己手上的勃朗寧1911拿了出來。
手槍沉甸甸的,拿在手里面,格外的沉穩(wěn)。
王霄其實還真差一把手槍來著,一直都是隨便拿著駁殼槍對付,但心底里他是不喜歡那種手槍的。
以為駁殼槍在設計的時候,腦洞大開的德國人,就是為了能夠兼顧沖鋒槍的。
所以就造成了,這種槍帶在身上,會非常的礙事。
又長又重,加上笨重的槍盒子,就更讓人腦袋疼了。
好多人都習慣,用駁殼槍當做自己的主要武器。
但王霄不同,他如果需要手槍,就是真的只需要一把近距離自衛(wèi)的手槍了。
而被美國佬一直使用幾十年的勃朗寧1911無疑就是最好的一種選擇。
“你以后,就繼續(xù)跟著我殺小鬼子吧。”王霄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