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少年時的事兒,約莫是十六歲。父親認命大司馬一職第六年,那時還未改制,官制中還有沒有丞相這個職位,大司馬便如同丞相,邶國大小事都過大司馬府,經(jīng)大司馬判過再交由掌刑司,由掌刑司處刑。
他父親在外當值時帶回一位姑娘,說是他母親遠房表妹家的女兒,也是他的表妹,剛滿十四豆蔻年華,長得眉清目秀甚是干凈,家中遭難父母親都喪了命。
他那時年少,不懂情愛,只知道這是父親交付與他妹妹,要好好護著,便帶著人家天南地北的闖。
可那時候他的天南地北,便是大司馬府和京兆一帶的林子,另
《晃世驚蟄》番外2 少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