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長清與岳瀾進了縣衙,李牧延找他們商議那牽頭人之事,此事已敲定,只需要岳瀾過來簽個章,函文由縣衙下發(fā),算是經(jīng)過官方認可。
簽章后,兩人躊躇一會兒,難免提及門外那跪著的二人,李牧延無奈嘆氣:“本官已數(shù)次請他們離開,他們不肯走,這一副視死如歸的模樣,若強行譴走,說不定還會鬧出人命?!?br/>
駱長清問:“大人為何不肯給他們指婚?”
“非我不肯,是實在找不到依據(jù),無理無憑,本官做不了主?!?br/>
“他們要的也不是憑證,只是個認可罷了。”
李牧延將案桌書函一張一張
《且共東風(fēng)放紙鳶》第一百零一章 天地高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