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神起的那件事。
無非就是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私自經(jīng)營一家化妝品品牌的事情。
當歲月踏入2009年的那一天,每一位“仙后”心里都松了口氣,因為東方神起安然度過,并且“打破”了s.m娛樂公司的五年魔咒。
可是當“仙后”們感到欣慰、慶幸的同時,二月期間首次傳出東方神起面臨解散的消息后,“仙后”們開始每天處于惶恐不安之中。
幾個月以來。
哪怕八十萬“仙后”每天都在辟謠,表示相信東方神起不會解散,可是她們心里并不像表面上那樣平靜,反而充滿了擔憂。
然而今天,所有“仙后”最擔憂的事,仍舊不可避免的發(fā)生了。
7月31日。
東方神起的三位成員樸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當?shù)胤ㄔ禾岢鲈V訟,要求判決他們與s.m娛樂公司之間的所屬協(xié)議失效。
一時間,東方神起即將解散的消息,讓全世界的“仙后”為之心焦。
至于造成東方神起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名成員與s.m娛樂公司正面沖突的原因,正是因為他們私人與公司的嚴重利益分歧所致。
其實。
早在2008年,東方神起的樸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便與父母聯(lián)合經(jīng)營了一家化妝品品牌。
并且,三人曾以個人名義從事化妝品的活動。甚至私下出席過化妝品品牌的新聞發(fā)布會。
在s.m公司看來,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私下出席化妝品發(fā)布會的事情,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因此,雙方矛盾徹底激化。
對于今日安發(fā)生的東方神起面臨解約的事情,整個絡(luò)已經(jīng)被“仙后”們鬧翻了,甚至還有“仙后”干脆直接組團到s.m娛樂公司門口靜坐示威。
對于這樣的情況,s.m娛樂公司不得不第一時間安排負責人在官上公開表示,“公司目前已經(jīng)確認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向法院提出訴訟的事情,對于事情發(fā)展到這種地步,公司只能表示深感遺憾?!?br/>
消息一經(jīng)發(fā)布。
對于s.m娛樂公司回答。不滿意的“仙后”們差點將s.m娛樂公司官方站的服務(wù)器導致崩潰、癱瘓。
無奈之下。
s.m娛樂公司的負責人隨后繼續(xù)表示?!耙驗闁|方神起是韓國最具有代表的偶像組合,所以這次訴訟并不僅僅是關(guān)于東方神起或s.m公司的事情,無論發(fā)生什么樣的情況,東方神起都不應該解散。因此公司會努力避免最壞的情況發(fā)生?!?br/>
除此之外。該負責人還簡單透露。“這次訴訟的主要原因只是因為s.m娛樂公司與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化妝品公司之間的矛盾,因此s.m娛樂公司會盡快解決其問題,并積極與提出訴訟的三名東方神起成員進行協(xié)商、妥協(xié)?!?br/>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相對來說,s.m娛樂公司故意示弱的回應辦法,絕大多數(shù)藝人都抱著嗤之以鼻的態(tài)度,其中包括裴秀勛在內(nèi)。
當s.m娛樂公司將這則消息公布之后,“仙后”們的確熄滅不少怒火。
不過當“仙后”們暫時熄滅怒火時,東方神起的anti組織卻在第一時間跑出來對“仙后”們進行了東方神起解散后的跟隨成員調(diào)查。
最讓人驚訝的事,短短一小時,參與調(diào)查的“仙后”居然高達十萬人。
十萬“仙后”之中,選擇跟隨樸有天的“仙后”多達5萬人,其次選擇跟隨金在中的“仙后”足有3萬人,至于剩下的2萬“仙后”里面,鄭允浩、金俊秀、沈昌珉分別排名三、四、五。
這一小時的調(diào)查結(jié)果一出來,s.m娛樂公司再也不能淡定了。
甚至就連李秀滿都不曾想到,樸有天一個人的人氣居然占據(jù)了東方神起的一半。
其次,金在中的人氣又瓜分了另一半里的一半,如果東方神起真的解散了,想必“仙后”至少會有一半人跟隨樸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而走。
等那時起,只剩下鄭允浩、沈昌珉的東方神起還是那個“一呼百應”的亞洲第一天團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可是盡管如此,李秀滿也不會選擇妥協(xié)的。
因為李秀滿明白,只要他這次妥協(xié)了,未來鐵定會有第二次這樣的事發(fā)生,所以,為了權(quán)威、為了自己一手創(chuàng)立起來的公司,他絕不允許自己旗下的任何一名藝人挑戰(zhàn)他的權(quán)威、挑戰(zhàn)他的脾氣!
下午三點。
據(jù)《朝鮮日報》報道,東方神起的三名成員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師事務(wù)所”正式發(fā)表了一份聲明。
聲明一出,s.m娛樂公司一下成為了眾矢之的。
事實上,樸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與父母聯(lián)合開化妝品店的事,無非只是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矛盾沖突點燃的一根導火線而已。
自從2003年底出道以來,東方神起一直都按著經(jīng)紀公司s.m娛樂的安排在韓國、日本、中國等地展開活動。
一年時間里,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東方神起的其余時間,幾乎每天的睡眠時間都只有3至4個小時,五人一直承受者無比繁忙的日程壓力。
除此之外。
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還在聲明里列舉了另外兩個與s.m娛樂公司引發(fā)矛盾的原因。
其一,根據(jù)金在中公開的東方神起合同內(nèi)容所示,作為歌手發(fā)售唱片是東方神起的主業(yè)。但實際上并沒有賺到什么大錢。
因為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雙方簽訂合同里是沒有合同保證金的。
根據(jù)東方神起專屬合同上關(guān)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條款顯示,五人最初的合同約定里面,只有在單曲碟銷量超過50萬張的情況下,再發(fā)售唱片,每個成員可分得1000萬韓元的獎勵。
如果專輯銷量不足50萬張,那每個成員則分不到一分利潤。
今年二月,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的合約曾進行過一次修改。
可是即便修改之后,東方神起每個成員通過銷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據(jù)唱片銷量每人分得0.4%——1%而已。
其二,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簽署的合約長達13年,若再加上兩年服兵役時間。那么正意味著東方神起要為s.m娛樂公司工作15年以上。
算算時間。
至今為止。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的合約還剩下將近10年時間。
這樣的奴隸合約,幾乎意味著終身協(xié)議,而且根據(jù)協(xié)議規(guī)定,如果東方神起違約。那就必須要賠償s.m娛樂公司高達五千億韓元的違約金。
或許。這可以稱作為廉價的賣身契。
作為亞洲第一天團。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的合約居然如此苛刻、差勁,這幾乎點燃了所有“仙后”的怒火。
一直以來,s.m娛樂公司的合約苛刻并不是空穴來風。
這正是導致s.m娛樂公司旗下組合不論人氣多高。最終都要走向解散或集體跳槽的主要原因所在。
盡管裴秀勛曾從鄭秀妍那里聽過不少關(guān)于s.m娛樂公司合約苛刻的事情,可是當他真正了解東方神起合約內(nèi)容時,除了心里強烈的震撼之外,心里還為東方神起感到濃濃的悲哀,同樣也為自己簽約yg娛樂公司,出道便有劉在石這樣的大前輩照顧、扶持而感到慶幸、幸運。
至于東方神起是否即將解散。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東方神起與s.m娛樂公司的利益分歧根本就無法通過簡單協(xié)商的來妥協(xié)、商量了,前后兩者因利益分配而引起的矛盾,已經(jīng)深化到難以和解的地步。
并且,根據(jù)以往韓國組合的發(fā)展規(guī)律,東方神起大熱歌壇五年時間,的確算走到了組合道路的盡頭。
現(xiàn)在的東方神起在事業(yè)如日中天時面臨解散危機,這樣的情況幾乎跟幾年前hot、解散,神話集體離開s.m娛樂公司的事似曾相識。
誰是誰非,結(jié)果已經(jīng)不那么重要了。
其實hot就像當年的徐太志和孩子們一樣,影響了整整一代韓國青少年,并且至今仍舊是已經(jīng)長大的成人fans心目中不可替代的信仰一般的存在。
如果hot曾經(jīng)的人氣屬于無可披靡的,那么神話作為最長壽的組合,則是偶像組合的改革者,然而東方神起,則是新生代的王牌組合。
回想當年,在hot與神話相繼解散、脫離s.m娛樂公司旗下之后,大多歌迷都在期待s.m娛樂公司會推出怎樣的男子偶像組合繼續(xù)s.m娛樂公司輝煌。
2003年底,東方神起在眾多歌迷的期待中千呼萬喚始出來了。
五名少年,帶著acapplla舞曲的宣傳語,一出道就給歌迷們帶來了新鮮感,而歌迷們,也都自覺在心中將東方神起等同于延續(xù)s.m娛樂公司男子偶像組合勢頭的接班人。
哪怕裴秀勛也不得不承認,東方神起在整個亞洲取得的成績遠遠超越了hot和神話,因為東方神起創(chuàng)下了31年來第一次有國外男歌手同時打進“日本公信榜單曲榜”與“專輯榜”前三位的佳績。
可是,盡管東方神起曾取得過如此矚目的成績,可是出道六年的他們,依舊難逃解散的命運。
下午六時。
從法院將東方神起組合名稱的所有權(quán)判于s.m娛樂公司等情況來看,東方神起解散即將解散的事實,基本只剩下時間問題了。
對此。
裴秀勛只能為東方神起感到惋惜,同樣也更加好奇s.m娛樂公司什么時候才能將“五年魔咒”的詛咒真正打破了!
……(未完待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