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鄧艾的傳記里,有一段很著名的話,就是那個兵糧計算奏章:
昔破黃巾,因為屯田,積谷于許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軍征舉,運兵過半,功費巨億,以為大役。陳、蔡之間,土下田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并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三萬人,十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水豐常收三倍於西,計除眾費,歲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年間,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眾五年食也。以此乘吳,無往而不克矣。
不過如果按照這個奏章推算下來,有個老大的疑點:
三千萬斛(石)谷,是十萬之眾五年食,那平均一人一年要吃60石,按照粟的出米率60%計算,也就是1人年消費粟米36石……這個……1石按30公斤計,年消費糧食1080公斤,豬也吃不了這許多……
可是,如果鄧艾的數(shù)據(jù)是錯誤的,那么司馬懿的“善之,事皆施行”就很沒有道理了。
但追究其中緣由,可以從《齊民要術(shù)》和《汜勝之書》里找到。
《齊民要術(shù)》和《汜勝之書》這兩部農(nóng)業(yè)著作里,都提到了一種雜草,就是稗子。
《汜勝之書》中是這樣記載的:“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兇年。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br/>
就是說,這種雜草,不管饑荒水旱災(zāi)害,從來沒有不成熟的時候,而且特別容易生長,又是多年草本植物,不必播種,來年照舊。這種雜草也結(jié)穗,良田一畝可得二三十斛稗谷。打谷之后,稗谷中的稗米可以炊食,還可以釀酒。
而在《齊民要術(shù)》里,卻有一條關(guān)于魏國屯田的記載:“魏武使典農(nóng)種之,頃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br/>
典農(nóng)就是民屯官。曹操的民屯種稗,一頃收二千斛,一斛得米三四斗。一頃田就是一百畝,這么算下來,一畝收稗谷二十斛,跟汜勝之的收成數(shù)字一樣。不過稗谷和粟谷比起來,出米率很低,一斛不過出米30%~40%
就按35%計算,這么折合下來,曹操的民屯一畝可得稗米7斛。而三國時期的普通田畝收粟谷四斛,良田收粟谷一鐘也就是六斛四斗。按照60%的出米率計算,普通田畝產(chǎn)粟米2.4石,良田畝產(chǎn)粟米3.85石。
可見,曹操屯田,沒有種粟,轉(zhuǎn)而種植這種垃圾雜草,收獲倒是頗見成效呢。
這種雜草和粟米比起來,雖然可能味道差了很多,但是旱澇保收,打理容易,不耽誤軍事訓(xùn)練,而且稗草還是精飼料現(xiàn)在仍然是高級牧草。屯田種稗,的確是亂世屯田,急劇增加儲糧和草料的上好選擇。
說句題外話,曹操這人,是有歪招邪點子。就以稗子能吃來說,除了《汜勝之書》這將種子拌大糞后種植可以增產(chǎn)的BT農(nóng)業(yè)書籍,哪兒也不會記載。而那些正經(jīng)五經(jīng)學(xué)出來的人,又有誰會看這種書呢?
很多人以許下屯田年收幾百萬斛,質(zhì)疑曹操在官渡時的糧草不足。但如果以稗谷來計算,以稗子的低出米率,打出來的糧食的確不多。
嗯,話再說回到鄧艾身上。想要說的是,鄧艾那三千萬斛,很可能指的也是稗谷。
當(dāng)然了,鄧艾在奏章上沒有說明到底提倡的作物是什么??墒侨绻芪合惹暗拇_是屯田種稗,那么當(dāng)時的司馬懿等軍系人物默認的屯田作物,就有可能是稗。鄧艾也就完全沒必要特地在奏章指明是種稗,好比咱們在中國一說多少元錢,不必特地聲明是人民幣一樣。
那么按照奏章計算下來的結(jié)果,一年一人消費60石的稗谷,按照35%的出米率計算,也就是21石。這和葛劍雄的人均消費18石相差不遠。
葛劍雄的人均消費18石,其實是按照東漢開國時,嚴尤以士兵人均每日口糧六升乘以三百天得來年約數(shù)消費的結(jié)論。那么如果我們計算更加嚴格和精確一些,以三百六十天計算,則正好就是21石。
當(dāng)然了,歸根結(jié)底,這只是一種猜想。因為畢竟沒有任何證據(jù)能證明,鄧艾說的積谷一定就是稗谷。
不過我以為,此種可能性極大。
(QQ上與王題聊天,無意中說起,于是查閱資料,遂撰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