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明的用意很明顯,他就是要暗算張俊,由于張俊并沒有太大的惡跡,也沒有貪贓枉法,但此人行為卑下,見風使舵,為了巴結皇帝為自己謀取的想來不簡簡單單只是一時的福利,奸佞之人蕭明自然不會讓他有好果子吃。
讓他破破財還在其次,蕭明知道張俊乃是個斂財奴,這塊損失自然回到別處去找回來,所以這也就給了蕭明收拾他的理由,事實上,蕭明在這事之后不久就找到了馮澥,讓馮澥嚴密審核張俊的行為以及他貪贓受賄的證據。
至于高宗說的大慶之事,由于還剩十幾天時間,蕭明留在康京先要處理這段時間一些政務,大慶是肯定要搞,這是蕭明無法左右的,好在很多錢花出去卻并不是國庫所有的,蕭明也懶得去管,趙構你有錢你就折騰吧!
戶部以及趙構后宮皇家的財產實際上目前全都在大宋第一皇家銀行的戶頭上,這些錢財的來往出入,蕭明是了如指掌,因為銀行的核查人員本身就是他的人,再說,日昌隆實際上在第一銀行屬于第二大股東,所以很多賬目的審核上都是他派日昌隆的人員去做的。
這段時間的政務上倒也沒有遺留多少事情給蕭明,整個內閣的班子非常穩(wěn)定,效率還不錯,只是有一件軍國大事眾人猶豫不決,一直等待蕭明回來解決,那就是韓世忠云南大理的軍事行動。
韓世忠和趙彥文兩人帶著不足三萬人的大宋皇家虎衛(wèi)軍前往了云南大理,本想在滇池之旁修建一個修煉基地,用以修煉高原作戰(zhàn)的士兵,但大力方面卻力邀他們先幫助自己平亂,滇池基地的事情他們全部負責修建。
于是韓世忠他們決定幫助大理的軍隊平亂,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禍亂大理幾十年的白蠻和黑蠻動亂,就被韓世忠快刀斬亂麻一般的機、給解決了,這還是臨走前蕭明給他提議的一些民族政策幫了忙。
對待少數民族比較多的地方,除了要幫助當地貧民外,還要打破他們慣有的階級模式,說白了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然后讓這些人有限度的自治自理就可以了,這一套招數百試百靈,已經是蕭明比較成熟的策略了,他在南洋就是這么干的。
韓世忠對蕭明的策略堅信不疑,嚴格執(zhí)行,沒想到效果立刻就顯現了,原來大理國不管是招撫還是清剿都不見效的蠻族叛亂竟然在短短的連個月時間被解決,這讓他們也沒想到,于是對待韓世忠有如上賓,禮敬有加,修煉基地也盡力的幫助建成了。
經過了一段時間的訓練,虎衛(wèi)軍的適應能力很快,而此時卻也進入到了冬季,由于冬天的訓練量也減下來了,每日感覺無所事事,而上次平叛的時候,大理境內的黒蠻曾有一支向南逃竄了并且得到了李越王朝的庇護。
韓世忠想想與其在基地無所事事,還不如趁著冬季南下練兵,直取李越王朝,將蠻族的事情徹底了結掉,但這屬于對外的軍事行動,所以韓世忠自己不敢決定,他將此事提交了樞密院,樞密院又將此事拿到了內閣,內閣為此也曾討論,但仍然不決。
此時的蕭明正在日本作戰(zhàn),內閣的眾位首輔覺得還是等蕭明回來以后再做定奪,所以這也是唯一一件拖延的政務,蕭明在了解了這一情況之后,對此事的批復則是:“冬季發(fā)動攻勢,春季結束,將南人北移,并入大移民計劃!”
李越王朝是早都需要收拾的,蕭明本想待吐蕃的事情一結束,之后第一時間就收拾李越王朝,這個后來的越南,曾是中國的屬地,已經先先后后的叛變了幾次了,這一次要解決他就必須從根上解決,我日本列島正愁沒有大量的移民哪,正好你有人口。
其實李越王朝目前占據的地方包含了越南北部和緬甸的部分地區(qū),南方則為蒲甘的地盤,最南邊則是安南,都城在占城,西部靠海則是真臘的國土,整個東南亞實際上一片混亂戰(zhàn)火不斷,李越王朝自然難以獨善其身,這一次卻是要被蕭明算計一下。
這樣的戰(zhàn)事,蕭明根本無需操心,韓世忠本身就是將才,自會控制好這場戰(zhàn)爭的分寸,他身邊又有趙彥文輔佐,想來區(qū)區(qū)一個李越王朝根本無法與之抗衡的,打仗是一個花錢的事,蕭明只需調撥必要的武器彈藥即可,糧草錢糧之事自有大理方面解決。
大宋內閣運轉正常,各機構的官員也算盡心盡責,但蕭明還是為他們設定了相應的淘汰機制,這是蕭明當政以來曾經公布的一項試行法案,并為此開始設立立法院,由刑部暫時推舉人員,并且請了一些其他機構的人員參加。
立法院的設立曾經是一件非常順利的事情,當蕭明解釋說,這是為了在《宋刑統(tǒng)》法之外的其他法度,由于規(guī)范各地提刑官員在審理相應的民事訴訟的時候有一個相應的參照,這里面涵蓋了一般的民法、商業(yè)貿易法、田畝法、海權法等。雖然并不完善,但在當時可算很全面了。
對于這種立法一開始人們以為又是一種變法,當初王安石變法設立的各種新法,如今只剩下《市易法》還在勉強實行,徽宗朝的時候,太師蔡京作為新黨人物,曾要求恢復所有新法,但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也就《市易法》保留了下來。
封建社會的立法除了一些刑法之外大多朝令夕止,當權派頒布新法,但很快隨著失勢而新法被廢止,當蕭明所說的立法要作為國家長久留存的時候,很多人并不理解,但他們發(fā)現蕭明的立法只是一些基本原則時,則都解除了顧慮。
如一般民法的相關原則上,則之規(guī)定了大宋國民的權利和義務這些簡單的東西,在人權還未得到意識的時候,當然還不適宜過早的提出人權法案,但民法的建立,他作為法理的根本依據則是蕭明在試圖推進資產階級法制化的道路上的一種嘗試。
其實在大宋朝來講,政府就是朝廷,但慢慢地被內閣在名義上取代,而官府和官員的問題要遠遠大于民間的問題,蕭明試行的淘汰機制是一種原始的問責制,官員在處理政務的過程中,凡是出了任何的差錯,則立刻會被人替代。
政務繁雜,出一點錯誤在所難免,被人替代則是要看你犯錯的大小,這是一種行政記過的措施,如果所犯的錯誤過大,則在被人替代的過程中,兩年到永久不會再被啟用,表面上好像非常的嚴格,但仍舊有寬容在里面。
寬容的原則則是每一年進行的官員考核,這是由監(jiān)察屬的御史臺共同完成,不合格的官員也會被替代,原則上替代不等同于免職,而是讓其他候補的官員有一個機會,被人替代的人,還可以從事其他的職權。
替代的人保留原來的官職,只是不領薪俸,仍然有機會再次被啟用,這要看你兩年之內的表現了,在試行初期還不怎么地,但正是實行之后,竟然有大批的官員被替代,是的一些閑散的官員和候補的官員馬上就填補了空缺。
但這些新手在當政沒多久,由于經驗不足又很快被替代,很多人心灰意懶的致仕回家了,于是冗員的問題得到了大大的緩解,甚至有的官員犯得錯誤比較大,被直接永不啟用,這也使得他們請辭回家。
這實際上也是一種利益交換的結果,留下來的官員也并不可能庸庸碌碌不事作為,如果過不了官員考核,一樣會被人替代,這也就很大程度上的杜絕了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員,新任的官員只得兢兢業(yè)業(yè)絲毫不敢懈怠,就算犯小錯被替代,仍舊有再次被啟用的機會。
于此同時蕭明再一次提高了官員的待遇和福利,現在整個社會上官員的薪俸并不是最高的,一個高級工匠的年薪能夠到四五百貫子,折合成金幣能有四五十枚之多,而七品官員的薪俸一年還不到三百貫子,提高之后基本上能與高級工匠持平了。
待遇的提高使得很多為官清廉的人得以改善了生活,但同時蕭明給馮澥放權,大力擴張監(jiān)察屬的職權,監(jiān)察官員設置到了縣一級的地方,隨時查出以權謀私和貪贓枉法的官員,而檢察署的機構品級也被提升為正二品。
設立新法當然少不了監(jiān)察屬的支持,同時吏部和刑部也會參與進來,而《商業(yè)貿易法》取代《市易法》成為最新的法規(guī),這也是大宋商業(yè)貿易大發(fā)展以后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有關于金融銀行借貸的相關法規(guī),也在其中。
立法院是蕭明非常在意的一件事情,曾經花了他大量的時間,如今總算有點成效了,事實上在官員內部淘汰規(guī)定的基礎上,到目前只實行了不到半年,成效就立刻顯現了出來,一時間被代替的官員一大堆,這些人甚至無話可說,畢竟是自己犯了錯誤嗎?
蕭明則考慮著這件事情的延伸后果,那就是在兩到三年之內肯定會出現人才的短缺問題,所以他去找高宗商量此事,他對高宗建議在大慶之后,可以開始舉行科舉考試了,因為隨著戰(zhàn)亂,大宋朝的科舉考試已經斷了七八年了。
新京遷都完畢之后,大宋朝一直在準備大慶之事,歷來朝政清明之時,科舉的舉行都是百姓最為關心的事情,如今戰(zhàn)亂一了,大宋朝千古盛世,舉行科舉考試自然是先是皇帝恩寵天下,恩澤萬民的一種表示,所以高宗馬上就同意了。
關于科舉今番的舉行自然是需要戶部和吏部聯名,以行政詔書的行書廣傳天下了,這無疑是讓天下百姓十分關注的事情,那些十年寒窗苦讀的學子們更是興奮不已,可是蕭明在這次科舉考試內容上卻增加了一項特殊的試題。
也就說此次科舉,跟以往并不一樣,經史子集本不能少之外,還增加了策論的分值,同時還要有一樣那就是自己精通的其他雜項,比如你懂得農醫(yī)卜算,天文歷法,工程水里等等,有一樣說一樣,多了不限,越多越好,這個也是取第的重要衡量標準。
這無疑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