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童懷孕了,在我和她決定了斷一月之后,醫(yī)生告訴她,胎兒已有一個半月的生命。她之所以把這個消息告訴我,是表達她的疑慮。她反復(fù)問我,在一個半月之前,我們是否通奸?我告訴她,在一個半月之前,我們肯定在通奸,只是因為次數(shù)頻繁,我不記得準確日期。也就是說,她不能確定這個孩子是王鵬的還是我的。
那怎么辦?我問。打掉。
王鵬什么態(tài)度?他想要。
那你怎么說?
我說暫且不想生孩子。那王鵬父母怎么說?
不知道。
你父母怎么說?不知道。
然后她在電話那頭哭了起來,我不知道該說什么才好。只能聽著她哭,然后等她把電話掛掉。
我感到愧疚。我的愧疚所面對的是一個家庭:王鵬及其父母,小童及其父母,然后是那個未知的孩子。我剝奪了一個孩子的生命權(quán),剝奪了三代同堂的天倫之樂。這些罪孽我能夠認識到。在我離開南京的時候,小童曾問我要不要送一下,她說她可以和王鵬一起來,我像拒絕王鵬那樣也拒絕了她。
臨上火車時母親送我的那兩條麻油大糕還在那兒,我還沒吃完。不僅是因為難吃,而是我覺得—不知道為什么—如果吃完了的話,我的母親就會在家中孤獨地咽了氣。我無法忍受這種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