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言妮醒來時,率先看到的是一盞古老的吊燈。
周邊的一切都令她熟悉,墻上掛著的掛歷,提醒著她已經(jīng)過去了兩天。
正在她疑惑她為什么會在這兒時,房間的門被人從外面打開,一個熟悉的身影從外面走進來。
“趙媽媽……”言妮見到她,倍感親切的喚了一聲。
趙燕玲的手中端著一碗粥,朝她走來,溫婉的笑著,“小妮子,你醒了?快吃點東西吧!”
從她的口中聽到這久違的稱呼,言妮不免感覺鼻頭一酸。
這是她曾生活了八年的地方——嵐林市孤兒院。
五歲時,債主上門討債,她親眼目睹母親被強逼著推進房內(nèi)“談事”,事后在她的哭訴下,父親一時腦熱,提上刀子就去對方家里算賬。
最后的結(jié)局是——父親失手殺人被判死刑,母親因接受不了現(xiàn)實而上吊自殺。
多年以后,她才明白那不是一場談判,而是強奸。
原本美好的家庭支離破碎,似懂非懂的她被送到這兒,直到十三歲那年,她被許家領(lǐng)養(yǎng)。
在那之前,條件富足的許家已有一名養(yǎng)女,那便是小她一歲的許念。
許夫人視如己出,極其喜歡許念。
那時,早熟的許念已步入懵懂的少女期,對哥哥許景瑞流露出了愛慕之意。
許夫人發(fā)現(xiàn)了這一點,以為她是終日和許景瑞為伴,所以才會有這略顯畸形的愛。
而她之所以會領(lǐng)養(yǎng)言妮,是因為她與許念年齡相仿、品學(xué)兼優(yōu)。許夫人想讓言妮多陪伴許念,為她樹立一個正確的好榜樣。
許家資助了孤兒院一大筆錢,將言妮領(lǐng)養(yǎng)走,甚至沒有給她冠上許姓。
對于許家而言,她只是一個工具,一個被寄托于希望,將許念從歧途上拉回來的外人。
可誰都不曾想到,從那個炎熱的夏天起,一切都變了。
正因為言妮的出現(xiàn),讓那時已經(jīng)十七歲的許景瑞品嘗到了初戀的滋味。
他對她一見鐘情,頗生好感后不斷靠近。
從來到許家的那一刻起,言妮便知道自己背負著什么任務(wù)。
只可惜,最后她還是沒能招架住許景瑞。
他那么優(yōu)秀,優(yōu)秀到找不到任何缺點去拒絕。
人們對美好的事物總是向往,言妮也不例外。
兩人曖昧多年后,在她十八歲那年,許景瑞向家人坦白了自己的心意,并表示以后要娶她為妻。
許夫人自然大發(fā)雷霆,覺得自己養(yǎng)虎為患,將言妮趕出許家。
那時的許景瑞年輕氣盛,拋下一切與她私奔。
在出走了半個多月后,在一個雨夜,許家人找到了他們。
在帶走許景瑞時,他堅定的緊攥著言妮的手,表示要和她同生共死。
拗不過兒子的許夫人只好妥協(xié),她決定讓言妮出國留學(xué),等她學(xué)成歸來后,若許景瑞還保持著那份愛意,屆時再考慮兩人的關(guān)系。
本以為許景瑞只是貪圖一時新鮮,未曾想,四年之后兩人的感情不變?nèi)绯酢?br/>
四年后的他已是許氏集團的繼承人,掌管著公司的大小事務(wù),也有了足夠的話語權(quán)。
如許景瑞所愿,他娶了言妮為妻。
只是……未來的軌跡卻沒有按照他所預(yù)期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