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提倡兼愛非攻,但是內(nèi)部的紀律上其實很嚴苛,墨家有法規(guī)定:“殺人者死,傷人者刑?!蹦液蜅钪祀m然分歧很大,但唯有對人的生命的尊重上,是一致的,同時也都反對戰(zhàn)爭所帶來的殺戮。
呂氏春秋去私篇里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說墨家有一位巨子叫腹?,住在秦國,有一回他的兒子殺了人,腹?作為秦的門客,自然有優(yōu)待,所以秦惠王對他說,先生年齡大了,又是獨子,這件事我吩咐地方官吏不要殺他了,先生一定要聽我的。
而腹?聽了,先感謝了秦惠王的好意,然后又說:“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大意是說,墨家有自己的法規(guī),殺人的都要償命,這樣才能禁絕天下的殺戮,而且這是天下的大義,大王賜其不受王法而死,但我要執(zhí)行墨者之法,所以最后還是把他兒子殺了。
秦惠王正值秦國商鞅變法之后,對律法的嚴苛其實已經(jīng)是歷史有名了,商鞅就是死在這樣一個人手里,而在這里卻凸顯出來墨家對于法紀的嚴苛甚至還勝于秦惠王。
而呂氏春秋出自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編撰,其時代非常接近秦惠王的時代,所以可信度是較高的,對于當時墨家內(nèi)部法紀的執(zhí)行,也可見一斑。
我們今天都知道,莊子里有一篇諷刺當時的諸侯,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講的是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諸侯們,行的是禍亂,打的卻是大義的名號。
而在墨子一書非攻篇里明確的說:“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后世。”
這里講的,也正是殺一人不義,縱使殺盡天下人,讓天下人為你做贊,依舊是不義,義與不義不是人們的評價決定,而是其行為決定。
那么如果決定其義,就在于上天和鬼神的監(jiān)督了,這一點在后面的天志和明鬼里會明確提到。
墨家的世界觀繼承了儒家的一部分,例如上天是有人格和道德屬性的,人行正義是符合上天的期待的,人行不義,是會為天所滅的。
所不同的是,儒家對于鬼神的態(tài)度相對模糊,敬而遠之,而墨家則肯定鬼神的存在和作用,在墨子明鬼篇里講道:“故鬼神之明,不可為幽間廣澤,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罰,不可為富貴眾強,勇力強武,堅甲利兵,鬼神之罰必勝之。若以為不然,昔者夏王桀,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上詬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湯至明罰焉。
在墨家看來,鬼神有賞善罰惡的作用,所以在周文王這樣的明君,就會給予獎賞,死后還可以身居上帝身邊,而夏桀這樣藐視鬼神的,即使富有四海,也會被懲罰。
墨子里還對鬼神體系做出個粗略的劃分:“子墨子曰:“古之今之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為鬼者。“
當然在先秦時期,鬼和神其實是相通的,并沒有好壞高低之分,以后來儒家思想所說,聰明正直死后為人祭祀則為神,若在世無太大的作為,入宗祠而為鬼。
所以墨家所說的鬼,也可以理解為我們現(xiàn)在所說的神,真正鬼神之分明顯,大概是在佛教傳入后,受佛教影響,佛教的六道里餓鬼道是惡道,而天人道是善道,兩者有天壤之別的劃分。
但是墨子和儒家又不同,儒家提倡祭禮,是為了禮本身,或者說是純粹的哀思悼念,而墨家也說祭祀,但墨家的祭祀是真切的要去祭祀亡靈,不同的儒家提倡厚禮,甚至認為葬的越隆重,是哀思越沉淀,墨家則認為,不該為此浪費,因為死去的人是自己的長輩,所謂祭祀其實是親人間聯(lián)絡(luò)下感情。
是故子墨子曰:“今吾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棄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歡聚眾,取親乎鄉(xiāng)里。若鬼神有,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則此豈非天下利事也哉!
所以明鬼篇里說,如果鬼神真的存在,祭祀他們不是可以獲得很多利益嗎?而且他們都是自己過去的親眷,供養(yǎng)他們有什么不好呢?如果不存在鬼神,那四鄰八鄉(xiāng)聚在一起交流下感情不也是很好的嗎?
相比起來道家對于天命的看法和儒墨兩家不同,道家的天命是自然的,道家認同有儒家所說的這樣一個主宰的天帝存在,但是道家認為在其之上還有大道存在,而大道遵循自然的法則。
善惡是人類社會的標準和發(fā)展所訂立的,而對于自然來說,人類本身未必就一定是正義的一面,人類的大義只是人類的大義,而不是天道的大義,天道至均于萬物萬民,自然也不會由上天來執(zhí)行賞善罰惡。
所以荀子秉持道家的思想提出了:“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的思想,而對于鬼神,道家也承認其存在,但是和儒家一樣,道家不認為鬼神能干預世事,也不認為鬼神可以影響朝代的興替“六合之外,存而不論”
在后來佛教因為秉承印度教的因果輪回思想,又提出了佛教的無我無常的思想,加以結(jié)合后形成了不常不斷的中道,否認一個全能的造物主創(chuàng)造世界,也不承認有某個神可以掌握人類的命運。
因果報應(yīng)也并非是閻羅的審判而定,是眾生所行,而感召業(yè)力所得的報應(yīng),好比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樣,這個因緣造作的過程是沒有外力干預的,只是一種自然的過程。
這種思想在傳入中國的時候和儒道的思想相契合,就是重視人自我的行持,而輕鬼神的影響,更深一步的說就是認為鬼神即使存在,也會遵循大道或天命來做自己該做的事“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
之前說墨家很多思想是由儒家而來,其中就包括了對賢才的看法,在選擇賢才上,儒家和墨家都贊同統(tǒng)治者應(yīng)該選舉賢才來治理國家,并且認為,這非常重要,這關(guān)系到國家的興衰。
當然這里可能有人覺得奇怪,墨家不是不贊同有一個統(tǒng)治者的存在嗎,其實這是墨家為了適應(yīng)時代而提出的權(quán)說之法,就像雖然提倡非攻但還是有習武的習慣,而且也會幫一些主君抵抗外敵,有點類似我們今天講的,為了和平而戰(zhàn)斗。
就好像道家提倡一個道治的時代,但是在施行以前,還是會論及治國與修身等,儒家提倡天下大同,但是在當時的階段更提倡恢復禮樂興明。
或者說這是理想和現(xiàn)實的差距,就好像我們今天提倡共產(chǎn)主義社會,但是在現(xiàn)在還是要實行介于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間的一種社會制度。
人類的理想和現(xiàn)實總會有一點差距,所以無論是思想流派還是宗教在發(fā)展中,都一定會有發(fā)展和變革,這個變革往往就是越來越貼近那個時代的現(xiàn)狀。
在儒家有一篇出自禮記的禮運大同篇的文章,里面描述了一個天下大同的社會,這一篇不長,初中的時候是必備篇目,還珠格格里乾隆還拿來考過小燕子。
這一篇的重點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ǎng)。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禮記出自西漢戴圣所編,成書于西漢,我們今天最熟知的儒家經(jīng)典里的大學一篇就是出自禮記之中,但是總的來說,禮記是西漢所編,所以禮記已經(jīng)不能單純說是儒家思想了,現(xiàn)代一般認為就這一篇大同篇里所表達的社會,已經(jīng)是儒家,道家,墨家三家思想的一個公約數(shù)的點。
其實如果忽略具體點描述而就思想大意來說的話,這里描述的其實是人類社會的一個共識,自人類有社會體系以來,就有階級之分,就有財富分配的不均存在,人們會有親疏之分,但是人類從未舍棄對絕對的平等和大同的追求,消除所有階級之分,按需分配。
所以在尚賢和尚同來說,其實儒墨兩家是相同的追求,而不同的路徑,但是這里不提道家,因為道家的追求不止是人類社會的平等,道家提倡的平等是絕對的平等,這個絕對的平等是一種大化的平等。
甚至可以說,看似不平等的社會,在整個自然中本身已經(jīng)平等了,而且道家也并不崇尚某一個賢才的治理,道家提倡的是各歸其位,如果過度的崇尚某一個賢才,最后的結(jié)果就是不均,就好像我們都覺得最賢達的人可以當總統(tǒng)當國家主席,所以我們所有人都想當總統(tǒng),但是實際上世界上不可能只有總統(tǒng),一定需要農(nóng)民,需要商人和工人。
在這個角度下,在整個社會的大體之下,其實每個人人格平等,所發(fā)揮的作用也都是平等的,沒有誰更重要,也沒有哪個職位更重要,如果認清了這一點,每個人都能安心做好自己的事,而世界上就沒有紛爭了。
換句話說,儒墨提倡選賢舉能,認為賢才和精英,才是拯救混亂社會的希望,而道家看來,選賢舉能本身,就是混亂的根源,正是因為人們?nèi)プ非罅瞬徽_的東西,而忘記了自己本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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